1.文字的象形程度仍然很高,不少文字还保留着绘形写实的手法。
2.文字的形体不定于一,有些字只求把它所要表示的事物的特征表达出来,形体不甚固定。一个字可以有几种写法,偏旁可以更换。
3.文字的书写方向,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字可以正写,也可以反写;而且文字也没有完全形成一个符号一个音节的形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合写在一起的“合文”还很多。
凡此也说明,商后期文字虽然已是有较严密体系的文字,但它毕竟去古未远。商后期晚期阶段文字的结构比较稳定,书写排列也趋于端正均齐,小字居多,这是文字日益发展和书写技术日益成熟的表现。
这里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商代甲骨文和金文由于书写工具、书写材料和书写风格的不同,字形、字体上有一定的差别。金文多是用毛笔在泥范上书写雕刻后翻范铸造的,故多粗笔、实笔、圆笔,与文字的原始写法较接近;甲骨文是用刀在甲骨上刻,转锋不易,肥笔难成,故不得不把粗笔改细笔、实笔改勾廓、圆笔改方形。因此,甲骨文较金文而言,实际上是一种简易化了的“俗体”字。再则,以金文而言,由于时代不同,用途不同,字体形状也有较大变化。一般地说,早期金文象形化高于后期金文,族名金文象形化又高于记事金文。族名金文是古代古老氏族的徽记,来源既久远,写法又保守,故不管其时代早晚,其象形化的程度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