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它们有人的手指、人的掌心,皮肤是柔软的硅酸凝胶,再往下却是钢筋铁骨和人造神经丛。我是全火星唯一一个有皮相的人,这是出发前临时覆上的,其他的电子蚂蚁不需要这样的东西。在那之前,母亲对我说,她会把我打扮得像人,这样人们见到我就不会害怕,因为我和他们长得相似,不仔细看根本分不清。母亲认为,不同于恐怖谷理论,在绝望的时候,存在的相似性会带来亲切感。
“不,”我说,“我不是人。我是一只电子蚂蚁。”
“那是什么?”卫星好奇地问。
“火星上的机械族群。”我答道,“我的母亲是那儿的类地化改造机,我们是由母亲制造的蚁群,擅长建造东西。我们这一族群的电子生物学命名摘自人类内部,为了向一位名叫菲利普·迪克的科幻作家致敬,他写了一篇叫《电子蚂蚁》的短篇小说,我们以这篇小说的标题命名。就这样。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卫星又静默了一会儿,不知是在遥想火星上的场景,还是计算我的话语的真实性。“你来地球做什么吗?”
“找人。”我说。
“谁?”它追问道。
“‘人’。”我强调道,“随便一个人就好,不是具体的身份,而是人类这个存在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