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对就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首先,产业集聚扩大了劳动力需求。随着产业集聚的逐步形成,集聚程度不断提高,相对应的产业规模将会扩大,因此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会随之更加旺盛,从而促进了当地劳动力的就业。分产业来看,促进就业作用表现最明显的北京、天津和上海的第三产业就业率分别为58.1%、58.8%和46.5%。
迁入地的集聚产业类型也会对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大多数的流动人口是以就业机会为目的的劳动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传统产业集聚的行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如加工制造业,产品也以非高端的小商品为主,对就业人员的资质水平要求不高,所以在这些地区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流动人口也有较多的就业机会。而在北京、上海和天津这三个第三产业发达的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集聚明显,吸引了大量的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从就业人口的教育水平来看,北京、天津、上海受过高等教育的比重分别为54.1%、34.3%、44.6%。
三、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促进区域内劳动力协调
三大经济区域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和完善得益于以统筹城乡就业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改革措施。统筹城乡就业的目标即消除城镇劳动者与农村劳动者的身份划分,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区域性劳动力市场。2006—2008年,全国部分地区开展了统筹城乡就业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皆具有代表性且在就业管理体制、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其经验在此后的统筹推行工作中极具参考价值。[18]例如,各地普遍废除企业招聘时城镇户口优先的歧视性政策,制定了城乡平等的就业政策。加之中央政策的引导,各地区都积极响应并取消了过去的限制外来流动劳动力的政策[19],尤其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核心都市区的政府积极推动并促进区域性人资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